云南省電子稅務局操作規(guī)程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稅(費)申報表
1、 功能說明
在辦理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納稅申報的同時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 操作路徑
我要辦稅à稅費申報及繳納à常規(guī)申報à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稅(費)申報表
3、 前置條件:
(1)已經正常登錄云南省電子稅務局。
(2)稅費種有認定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或地方教育費附加。
4、 操作步驟
(1)步驟1:主界面
(2)步驟2:提交申報表
(3)步驟3:全申報
對提交的報表確認無誤后,可點擊全申報,系統(tǒng)提示結果:
(4)步驟4:預約
對于已簽約稅銀庫三方協議的納稅人,系統(tǒng)將自動發(fā)起扣款,如需約定扣款日期,請使用預約功能,同時確保賬戶內擁有足夠的余額,以避免產生滯納金,尚未簽約三方協議的納稅人,請及時到稅務大廳開票繳款。零申報的納稅人,無需點擊“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