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繳納稅款申請
【業(yè)務概述】
延期繳納稅款核準,是指納稅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發(fā)生較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或者當期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后不足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可以參照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批準權限,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進行核準。
【操作流程】
【納稅人端操作步驟】
1、進入方式
(1) 【辦稅中心】 – 【稅務行政許可】– 【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延期繳納稅款申請】,點擊進入延期繳納稅款申請界面。
(2)在搜索欄輸入關鍵字,可快速查找,進入延期繳納稅款申請界面。
2、具體操作
(1)錄入需要延期繳納稅款的延期繳納稅額、延期繳納期限、當期貨幣資金余額、當期應付職工工資支出預算、當期社會保險費支出預算、申請理由、申請人等內容。
(2)點擊【附送資料】,進入上傳文件界面。點擊必報資料的【選擇文件】按鈕,上傳相應資料,上傳成功后,關閉。
(3)點擊【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表單,錄入聯(lián)系電話,依次點擊【保存】、【下一步】。
(5)彈出提示界面,點擊【提交】,如需下載申報憑證,可點擊【下載憑證】按鈕。
(6)稅務人員審核后的狀態(tài)
= 1 \* GB3 ①若稅務人員同意受理,則在【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中可查詢到“資料受理通過,審核中”的狀態(tài)。
= 2 \* GB3 ②若因需補齊補正資料或內容,而未通過稅務人員的審核,則在【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中可查詢到“受理不通過,待補齊補正”的狀態(tài),修改后重新申請。
= 3 \* GB3 ③若經稅務人員審核后,不予受理,在【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中可查詢到“不予受理”的狀態(tài),流程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