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開稅收完稅證明
【業(yè)務概述】
轉開稅收完稅證明,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代征代售人通過橫向聯(lián)網電子繳稅系統(tǒng)劃繳稅款到國庫(經收處)或收到從國庫退還的稅款后,當場或事后需要取得稅收票證時,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已成功辦理業(yè)務的稅票電子信息,開具表格式稅收完稅證明。
【操作流程】
【納稅人端操作步驟】
1、進入方式
(1) [辦稅中心] – [證明開具] – [轉開稅收完稅證明],點擊進入轉開稅收完稅證明界面。
(2)在搜索欄輸入關鍵字,可快速查找,進入轉開稅收完稅證明界面。
2、具體操作
(1)錄入納稅人識別號,回車帶出納稅人名稱,輸入起止時間,點擊查詢。(“是否電子退還書”“是否過濾代扣代繳”應根據實際情況勾選,默認全選可能查詢不到有效數據。)
(2)點擊【下一步】按鈕,并且提交。
(4)提交成功后,點擊關閉按鈕,系統(tǒng)將自動跳轉回納稅憑證轉開申請表界面。
(5)稅務人員審核
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自動生成回執(zhí),納稅人可在“涉稅事項管理”查看受理結果。
= 1 \* GB3 ①若稅務人員同意受理,則在【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中可查詢到“資料受理通過,審核中”的狀態(tài)。
= 2 \* GB3 ②若未通過稅務人員審核,需補齊補正,則在【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中可查詢到“受理不通過,待補齊補正”的狀態(tài),修改后重新申請。
= 3 \* GB3 ③若經稅務人員審核后,不予受理,在【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中可查詢到“不予受理”的狀態(tài),流程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