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稅務局環(huán)境保護稅稅源信息采集操作流程說明

廣東省稅務局環(huán)境保護稅稅源信息采集操作流程說明

53712019-11-27 16:24  95商服網
環(huán)境保護稅稅源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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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huán)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huán)境保護稅的納稅人首次辦理環(huán)保稅納稅申報或相關基礎信息發(fā)生變更。

【設立依據】

1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環(huán)境保護稅納稅申報表的公告》 文件字號 2018年01月27日國家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7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第二款
條款內容 首次申報環(huán)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同時填報《環(huán)境保護稅基礎信息采集表》(附件3),包括1張主表和4張附表,用于采集納稅人與環(huán)境保護稅相關的基礎信息。納稅人與環(huán)境保護稅相關的基礎信息發(fā)生變化的,應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變更手續(xù)。

【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版材料;填表說明中無特別要求的,辦理資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納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序號 資料名稱 報送條件 資料形式
1 A01070《環(huán)境保護稅基礎信息采集表 必報
原件
2 A01074《產排污系數基礎信息采集表 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的計算方法采用排污系數的基礎信息采集
原件
3 A01073《噪聲基礎信息采集表 環(huán)境保護稅基礎信息采集表》中主要污染物類別選擇了噪聲的基礎信息采集
原件
4 A01071《大氣、水污染物基礎信息采集表 環(huán)境保護稅基礎信息采集表》中主要污染物類別選擇了大氣、水污染物的基礎信息采集
原件
5 A01072《固體廢物基礎信息采集表 環(huán)境保護稅基礎信息采集表》中主要污染物類別選擇了固體廢物的基礎信息采集
原件

【表證單書】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廣東省電子稅務局辦理。辦稅服務廳地址可查看廣東省辦稅地圖。廣東電子稅務局網址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聯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站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納稅人提交的電子資料信息,應當使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規(guī)定條件的可靠的電子簽名,其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納稅人提交的各項證明資料為復印件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5.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將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guī)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符合稅收優(yōu)惠條件的納稅人,在減稅、免稅期間,應按規(guī)定辦理納稅申報,填寫申報表及其附表上的優(yōu)惠欄目。
7.納稅人基礎信息發(fā)生變化的,應在基礎信息發(fā)生變化當季的納稅申報期結束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手續(xù)。
8.納稅人應當向應稅污染物排放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環(huán)境保護稅。海洋工程環(huán)境保護稅由納稅人所屬海洋石油稅務(收)管理分局負責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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