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稅務局跨地區(qū)匯總納稅分支機構企業(yè)所得稅申報指南

廣東省稅務局跨地區(qū)匯總納稅分支機構企業(yè)所得稅申報指南

53732019-12-05 22:29  95商服網
跨地區(qū)匯總納稅分支機構企業(yè)所得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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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設立依據】

1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快推行辦稅事項同城通辦的通知》 文件字號 稅總發(fā)〔2016〕46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2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創(chuàng)新稅收服務和管理的意見》 文件字號 稅總發(fā)〔2014〕85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3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2018年版企業(yè)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部分表單及填報說明的公告》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3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4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等部分表單樣式及填報說明的公告》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部分廢止)
條款內容
5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 文件字號 國稅發(fā)〔2009〕79 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6 文件名稱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fā)〈跨省市總分機構企業(yè)所得稅分配及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 文件字號 財預〔2012〕40號
制定機關全稱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7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跨地區(qū)經營匯總納稅企業(yè)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 年第57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8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地區(qū)經營建筑企業(yè)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 文件字號 國稅函〔2010〕156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9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3 項企業(yè)所得稅事項取消審批后加強后續(xù)管理的公告》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第二條、第三條
條款內容
10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居民企業(yè)所得稅預繳申報期限的公告》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 13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11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理簡并納稅人申報繳稅次數的公告》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 年第6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第三條
條款內容
12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居民企業(yè)報告境外投資和所得信息有關問題的公告》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 年第38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13 文件名稱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 文件字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2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第二條
條款內容
14 文件名稱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文件字號 財稅[2016]101號
制定機關全稱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條款號 全文
條款內容
15 文件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 文件字號 2018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3號
制定機關全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條款號
條款內容 第五十四條 企業(yè)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yè)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yè)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yè)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yè)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企業(yè)在報送企業(yè)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guī)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16 文件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文件字號 2016年2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6號
制定機關全稱 國務院 條款號 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
條款內容
17 文件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文件字號 2015年4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3號
制定機關全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條款號 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
條款內容

【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版材料;填表說明中無特別要求的,辦理資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納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序號 資料名稱 報送條件 資料形式
1 A06635《A200000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 必報
原件
報盤
2 經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的匯總納稅企業(yè)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 必報
原件

【表證單書】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辦稅服務廳地址可查看廣東省辦稅地圖。

【辦理時間】

即時辦結

【聯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稅務機關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務。納稅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3.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將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guī)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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