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guī)范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以下簡稱“依托單位”)注冊及管理工作,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基金辦”)組織制定了《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注冊管理辦法》(附件1),并將開展2020年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注冊申請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托單位注冊申請條件
1.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高等院校、科學研究機構、醫(yī)院、企業(yè)以及從事科學研究的其他組織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向基金辦申請注冊為依托單位:
(1)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依法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備完善的財務和資產管理制度;
(3)具有專門的科研管理機構和科研管理制度;
(4)具有從事基礎研究活動能力,具備為科學技術人員從事基礎研究提供條件能力,從事研究開發(fā)活動人員占機構總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10%;
(5)涉及企業(yè)的,原則上還應為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yè);
(6)涉及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等所屬從事科學研究的單位,參照上述條件執(zhí)行。
提別提示:不受理政府機關、行業(yè)協會、社會團體等單位的注冊申請。
2.已經注冊為依托單位的,不需重新申請注冊。
二、申請注冊程序
1.申請受理時間:2020年5月22日至6月3日16:00。
2.網上申請?zhí)顖螅荷暾垎挝豁氃诰€填寫并提交注冊申請材料,申請單位登錄“首都之窗”北京市政務服務網(http://banshi.beijing.gov.cn/),進入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注冊申請系統(tǒng)”,填寫并提交注冊申請(具體操作見附件2)。
3.申請材料提交:申請單位在線提交注冊申請材料3個工作日后,可進入“依托單位注冊申請系統(tǒng)”查看審查是否通過。通過基金辦審查的申請單位,須提交以下材料:
(1)由系統(tǒng)生成并打印的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注冊申請書(以下簡稱“注冊申請書”);
(2)獨立法人資格證書副本的復印件;
(3)銀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副本的復印件;
(4)單位近三年主要研究課題等材料的復印件;
(5)對于企業(yè)申請注冊依托單位的,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供國家高新技術企業(yè)證書的復印件。
以上材料的復印件須加蓋本單位公章,并請在復印件的正面標注“此復印件僅供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注冊使用,他用無效”字樣(覆蓋在證件中的部分非關鍵字上)。
申請單位須將以上材料掃描形成1個完整的PDF文件,并以“依托單位注冊+單位名稱”命名,于6月3日16時前發(fā)送至:bjnsf02@kw.beijing.gov.cn,申請單位應當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
三、注意事項
如申請注冊成為依托單位,應履行以下職責:
(1)注冊申請通過后,應每年組織本單位科學技術人員申報市基金項目;
(2)依托單位出現單位名稱、銀行帳號、法人類型、法人合并、分立等變更,應當自該情形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向基金辦提出變更申請。
特別提示:如未履行上述職責,基金辦可以予以注銷依托單位資格。
四、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邢芳
聯系電話:66161522
市基金技術支持:58858685,58858689
市政網技術支持:58515511
附件:
1.《北京市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注冊管理辦法》.doc
2.依托單位注冊系統(tǒng)操作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