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新生兒疾病篩查中心資格的指定辦事指南
事項名稱 | 全省新生兒疾病篩查中心資格的指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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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南崗區(qū)衛(wèi)生健康局 | |||||||
受理條件 | 凡認為其子女有明顯傷殘或患有嚴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條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請病殘兒醫(yī)學鑒定。 | |||||||
辦理流程 | 申請人提出申請,南崗區(qū)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受理,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正的全部內(nèi)容;不屬于本局職權范圍的,作出不予受理決定并告知向有關單位申請;審查區(qū)衛(wèi)生計生局現(xiàn)場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核實,并提出審查意見;決定由哈爾濱市病殘兒醫(yī)學鑒定領導小組作出決定,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確定其父母符合再生育條件;送達將病殘兒醫(yī)學鑒定及時送達申請人。 | |||||||
承諾時限 | 30個工作日 | 時限說明 | 無 | |||||
辦理時間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 |||||||
咨詢電話 | 0451-82705552 | |||||||
辦理地點 | 哈爾濱市南崗區(qū)大成街路52側樓807號疾病監(jiān)督科 | |||||||
辦理材料目錄 | ||||||||
序號 | 材料名稱 | 范本 | 必要性 | 材料形式 | 材料類型 | 份數(shù) | ||
1 | 病歷 | 無 | 必要 | 電子 | 原件和復印件 | 3份 | ||
2 | 書面申請 | 無 | 必要 | 電子 | 原件和復印件 | 3份 | ||
3 | 家庭材料 | 無 | 必要 | 電子 | 原件和復印件 | 3份 | ||
4 | 病殘兒醫(yī)學鑒定申請審批表 | 無 | 必要 | 電子 | 原件和復印件 | 3份 | ||
5 | 申請病殘兒鑒定承諾書 | 無 | 必要 | 電子 | 原件和復印件 | 3份 | ||
注:如上述材料提供空表范本,請至黑龍江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搜索事項并下載填寫。 網(wǎng)址:https://www.zwfw.hlj.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