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射擊運動槍支彈藥出入境審批
一、咨詢方式
(一)窗口咨詢:
1.部門名稱:國家體育總局行政審批辦公室
2.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體育館路2號
3.電話:010-87182161、87183110
(二)電話咨詢:010-87182161、87183110、87182134
(三)網(wǎng)上咨詢:http://www.sport.gov.cn (四)電子郵件咨詢:xzsp@sport.gov.cn
二、監(jiān)督投訴方式
(一)電話投訴:010-87182358、87182427
(二)電子郵件投訴:jcj@sport.gov.cn、機關紀委投訴郵箱待定
(三)信函投訴:
1.投訴受理部門名稱:駐國家體育總局紀檢監(jiān)察組、國家體育總局機關紀委
2.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體育館路2號 3.郵政編碼:100763
三、辦理時間 工作日8:00—12:00,13:30—17:00
四、辦理地點 北京市東城區(qū)體育館路2號
五、所需材料
1、申請書 ,
2、邀請函和任務批件 ;
3、攜槍運動員姓名和運動槍支子彈型號、數(shù)量清單 ,
六、受理條件
(一)申請書;
(二)出境需提交邀請函和任務批件,入境僅需提交邀請函;
(三)攜槍運動員姓名和運動槍支子彈型號、數(shù)量清單。 申請材料須加蓋申請人印章。
七、收費標準
不收費
八、設定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1996年7月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十次會議通過)第三十五條:“外國體育代表團入境參加射擊競技體育活動,或者中國體育代表團出境參加射擊競技體育活動,需要攜帶射擊運動槍支入境、出境的,必須經(jīng)國務院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射擊競技體育運動槍支管理辦法》(國家體育總局公安部令第12號)